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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迴實況

113年度南迴地區醫療與急難補助開放申請

Mar 07, 2024



目的

1. 在社會價值面上,建構一套補捐助模式,可以讓階級差異的體感模糊化透過補助,可以築構起部份安全網,讓社會資源,更有機會重新進入生產的行列,提高社會的產出。
2. 減輕南迴四鄉經濟弱勢民眾在醫療上的經濟支出。
3. 透過社工親訪評估及審查委員之審核,使申請者或受照顧者獲得實質上的幫助,及最佳的醫療服務、照護品質。
4. 建構在地醫療及居家整合照護服務,提供以個人為中心的全人全家全社區健康照護服務,減少病人重覆醫療及提供連續性照護,以落實分級醫療達全人照護與健康之促進。

 

計畫補助流程

 

申請資格

() 為本會附設南迴診所及居家護理所之服務個案,有醫療服務及生活物資(含營養品、尿布、看護墊等)需求,或無力支付住院醫療部分費用、特殊醫療衛耗材,且無政府福利身分,未受政府補助之經濟弱勢者,確有經濟困難之實,優先補助。
(以設籍大武鄉、達仁鄉、金峰鄉、太麻里鄉之民眾,且實際居住滿六個月以上者。
() 經其他社福單位轉介之個案。

計畫時程    113121-1131231

補助項目
() 急難救助:
1、住院、居家醫療、居家護理之個案,健保無法支付之部分負擔費用。每人每年限申請二次。
2、特殊自費醫療衛耗材短期需求:需由醫院端提出特別使用自費耗材之診斷證明。
3、每年補助30人,每人每年補助最高40,000元。


(
生活物資捐贈:每人每年申請一次,捐贈期限為三個月,若有長期物資受捐贈之需求,可協助轉介縣政府社會處之實物銀行。


注意事項

() 受補助者需檢附資料:
1、申請書乙份。
2
、申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
3
、存摺影本(申請救助金者)
4
、當年度中低收入證明文件(無者免附)
5
、住院醫療費用部分負擔申請補助者,其收據需檢附收據正本(影本亦可,但須醫院端核蓋戳章)、住院者需檢附三個月內診斷書
6
、領據
7
、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8
、契約書
9
、已申請其他相關單位之相關補助證明

() 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





聯絡窗口    計畫辦理人員 089-790-251 / 0912103013葉小姐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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