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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急難救助與社區醫療服務補助

SERVICE

緣起

南迴四鄉位於台東縣南端,居住民眾多為高齡及年幼者。南迴四鄉人口長期處於外流的狀態,中青年大量移動到外地求學、工作,人口逐漸老化。

主要原因為台東有60%以上面積為高山,不易開發,雖然有其豐富的原住民文化,卻缺乏使年輕族群留在家鄉發展創業的誘因,而留在部落的居民,經濟收入來源除仰賴政府相關補助外,多為種植農作物或子女收入來維持生計,平均收入偏低。常因身體疾病,在就醫、交通、輔具設施之購置、生活物品等相關費用開銷較大,入不敷出。  

在政府低收入戶補助申請的認定標準下,更因為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財產價值而難以通過。實際上,政府未依土地之經濟價值來評估資產是否未達補助門檻,南迴四鄉的經濟困頓情況遠大於政府所呈現的數字。故本會,為減輕南迴地區經濟弱勢民眾在醫療上的經濟支出,規劃相關的「急難救助及醫療服務計劃」,並有效使用募款計畫之資源,達到本會服務南迴四鄉民眾的初衷。

 

 

服務宗旨

一、在社會價值面上,建構一套補捐助模式,可以讓階級差異的體感模糊化,透過補助,可以築構起部份安全網,讓社會資源,更有機會重新進入生產的行列,提高社會的產出。

二、為減輕南迴四鄉經濟弱勢民眾在醫療上的經濟支出。

三、透過社工親訪評估及審查委員之審核,使申請者或受照顧者獲得實質上的幫助,及最佳的醫療服務、照護品質。

四、建構在地醫療及居家整合照護服務,提供以個人為中心的全人全家全社區健康照護服務,減少病人重覆醫療及提供連續性照護,以落實分級醫療達全人照護與健康之促進。

 

服務對象

 (一) 以設籍大武鄉、達仁鄉、金峰鄉、太麻里鄉之民眾,且實際居住滿六個月以上者。有醫療服務及生活物資需求,或無力支付住院醫療部分費用、特殊醫療衛耗材,確有經濟困難之實者。

 (二) 經其他社福單位轉介之個案。

 

服務項目


() 醫療補助: 
1
申請者住院、居醫、居護之醫療部分負擔費用。每人每年限申請二次。同一病因住院之申請者,須距離上次住院三個月以上始得申請。(從A醫院轉至B醫院者,可收據合併申請,不得分開申請二次)。
2特殊自費醫療衛耗材短期需求:需由醫院端提出特別使用自費耗材之診斷證明。
3每人每年補助最高40,000元。
4、醫療補助『排富條款』:
(1)獨居者:主要撫養者之所得稅率在12%以下。
(2)有同住者:主要家庭經濟來源者之所得稅率在12%以下;有工作能力之同住家人,個人所得稅率在5% 以下。           
(3)收據金額扣除不予補助之費用項目後,自負額需達新台幣5000元以上。
     
(
)
1、
生活物資捐贈:每人每年申請一次,捐贈期限為三
個月,
當月補助之物資未滿5000元者,可將剩餘金額累計至次月,補助三個月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15,000元。若有長期物資受捐贈之需求,可協助轉介縣政府社會處之實物銀行。

2、生活物資包含:
(1)飲食類:食品
(麵、罐頭、粥品、米)、營養品、其他。
(2)設備類:飲水機、電扇、暖爐(機)、沐浴椅、一般輪椅、便盆椅、其他。。
(3)衛生類:尿布、衛生紙、濕紙巾、口罩、CPE手套、其他。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(4)醫療耗材類:抽痰管、人工皮
適透模軟環、透明便袋、其他。

 

 

 

服務資訊

申請流程

受理時程    115年1月27日-115年12月31日。
公布及實施日期:115.01.27
執行依據:依據115.1.26第二屆第9次臨時董事會通過辦理115年度急難救助與社區醫療服務專案計畫議案辦理。

 

注意事項

  1. 申請者需檢附資料:
    1、申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
    2、存摺影本(申請救助金者)
    3、當年度中低收入證明文件(無者免附)。
    4、住院醫療費用部分負擔申請補助者,其收據需檢附收據正本(影本亦可,但須醫院端核蓋戳章)、住院者需檢附三個月內診斷書
    5、領據
    6、訪視相關同意書(肖像權、個資訊息)

  2. 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

 

聯絡窗口    計畫辦理人員 089-790-251 / 0912103013葉小姐